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1号)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市委研究决定,在原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书记、市长“双组长制”,在市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指挥长,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应对疫情联防联控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主要负责全市应对和处置疫情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依法、科学、规范开展防控工作;研究疫情应对和处置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督察和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适时发布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有关公告等;紧急调集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等,对人员进行疏散、隔离,封锁疫区以及采取其他控制措施。实行合署办公,共同设立办公室及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后勤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宣传舆情、社会维稳、监督检查8个工作组。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委集中办公。
特此通告。
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2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精神,为全力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要求,现就调整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通告如下。
一、推迟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未通知前各学校一律不得擅自开学。各学校均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研学(综合)实践、竞赛展演等各类聚集性活动。
二、在内高校不得提前开学,同时有效告知学生不能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决定,并做好相应工作预案。
三、暂停学校组织开展新的实习实训活动,已在岗实习的学生服从学校和实习基地的统一安排,务必做好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四、春季学期开学前,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生开展的各类面授和线下培训活动;已经提前收取费用的,应按规定做好解释和退费等工作。
五、延迟开学期间,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规定的疫情应对处置各项措施,做好值班值守,加大对假期留校和已返校师生健康状况的摸排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有效处置。要通过微博、微信、家长群、学生群等多种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掌握师生去向和健康状况,加强师生的教育管理和关怀引导,指导好学生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并在家开展自习。
六、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充分研判开学后学生流动产生的影响变化,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预案,提前做好春季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准备及后勤保障,做好返校师生的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要求。
特此通告,敬请理解与支持!
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